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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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讀高士傳,至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:“誰能作此溪刻自處!”
陳仲舉嘗嘆曰:“若周子居者,真治國之器。譬諸寶劍,則世之幹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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