郗公值永嘉喪亂,在鄉裏甚窮餒。鄉人以公名德,傳共飴之。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。鄉人曰:“各自饑困,以君之賢,欲共濟君耳,恐不能兼有所存。”公於是獨往食,輒含飯著兩頰邊,還吐與二兒。後並得存,同過江。郗公亡,翼為剡縣,解職歸,席苫於公靈床頭,心喪終三年。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…相关:情字随笔、揽星河、望海潮、总裁他不想得胃病、我的剑灵太高冷、孟影白鹿、并肩同行、云销雨霁、驱魔师、脑洞们
凡奉者当心,提者当带。
孺子穔之丧,哀公欲设拨,问于有若,有若曰:“其可也,君之三臣犹设之。”颜柳曰:“天子龙輴而椁帱,诸侯輴而设帱--为榆沈故设拨;三臣者废輴而设拨,窃礼之不中者也,而君何学焉!”
…